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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

发展会展业何必咬牙

 在前不久,某市市长在对媒体发表的谈话中,在被问及是否认为会展业能够给该市带来利润时说道:“我认为能赚钱的,我会咬着牙再培育一些年……”。这代表着一种决心,也代表着一种心态,恐怕也是代表了大多数正在试图打造“会展城市”的政府部门的心态。尤其在热衷场馆建设方面,很多城市的心态是:我种下了梧桐树,还怕引不来金凤凰?然而,是否能够如愿,决定权却越来越多地转移到了市场手里,对于这种做法,市场可能会说:不。
  短短几年时间,会展已被国内不少城市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或有待培育的新经济增长点。不论城市规模如何,有此倾向者不在少数。然而,人们对会展经济认识上的巨大误区往往导致了很多不利于会展经济健康发展因素的产生,甚至会使有志发展会展经济的城市走上弯路。
  误区1
  认为建了会展场所就是发展了会展经济,就能挣钱了。实际上会展经济必须紧密地依托于区域的市场水平与流通状况,乃至一个国家会展业的成熟度也是与该国的经济总体规模和综合实力相适应的。博鳌论坛总监、前北京市贸促会会长姚望曾经指出:虽然国内某些城市有了会、有了展,却尚未形成业态,称不上“经济”二字。因为作为业态的元素应该包括:在市场中激烈竞争的多个主体;齐全的门类;已经形成场馆、广告、运输、咨询等相关的综合服务群体;存在行业协会等联合组织等等。按此要求,显然有些城市的会展经济是不成立的。会展经济不是简单地出租场馆,而是要集中优势力量打造名牌会展以掌握在展会召集上的主控权。
  误区2
  认为只要搞会展业就会挣钱。这方面的例子已经很多了。在2003年北京市贸促会举办的30多个展会中,真能挣钱的只有1/3,少数的还要赔钱。即使是世博会这样举世瞩目的项目也是很不容易挣钱的,1984年在美国新奥尔良路易斯安娜举行的专业世界博览会,是历史上第一个破产的世界博览会。2000年德国汉诺威世界博览会的财政赤字达到了创纪录的24亿马克(约合11亿美元)。办展会是一种经济行为,即使凭借对市场的实时、客观分析,也同样会受到市场环境、突发事件的制约,是有赚有赔的。比如前些年国内的工业展、汽车展、汽配展都挺火,但是近两年这些类型的展会铺天盖地,再办就很难了。
  误区3
  认为任何人都能开会、办展。上海某会展公司负责人曾经表示:“对于展览公司来讲,只要有专业人才以及先进的策划理念,就能够在这个行业里搏击风浪,进入门槛并不高”。果真如此吗?“在我们的视野里,失败的展会比成功的展会要多得多,缺乏专业的会展人才和强大的会展公司是重要原因之一”,一位业内人士说,在我国会展业由政府行为向经济行为转换的过程中,要求市场主体具有扎实的经济实力与从业经验,只能是个较为漫长的积累过程,而竞争者的质量最终将直接决定整个行业的质量。
  因此我们认为:城市发展会展,最关键的是定位;要走特色办展之路,寻求差异化竞争。日内瓦在50多年前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中欧小城,如今却因联合国诸多组织机构坐落其间并成年累月举办各种国际会议而名声大振,其每年因会议和相关产业的收入占整个城市GNP的一半以上。有会议之都美誉的巴黎,每年都要承办300多个大型国际会议,收入约7亿美元。据专家估计,全球每年会议收入约在2200亿美元之上,且以8%~10%的年速率增长,可惜其中的80%均被欧美城市收入囊中。我国许多城市有着发展会展经济的巨大潜质,悠久的文化底蕴、相对独特的自然资源等等,但是必须在客观地分析和评价自我优势的基础上,明确发展定位并持之以恒地发展。博鳌的成功应当给我们带来启发,其起点于立足东亚,辐射亚洲,面向世界,依托地区旅游资源,终于取得了成功。
城市是会展项目的承载者,也理应因此受益,关键是定位和有效地利用政府手中的政策杠杆,对于一些城市来说,谁能保证举办国际会议不比举办展览更能彰显其优势呢?
来源:中国经营报       
  薛婷婷:会展人如何面对知识产权纠纷
  在前不久举行的首届会展职业经理高峰会上,著名会展专家薛婷婷告诫会展业界人士说,在中国展览业目前尚不能完全适应国际竞争的诸多因素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最易被忽视的环节,维护知识产权关系到中国展览业的健康发展。会展业内人士要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知识产权,不让自已的展会上出现侵权现象。
        薛婷婷认为,作为会展业职业经理人,非常有必要注意各种侵犯知识现象,避免发生知识产权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何以产生会展业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是有多种原因的,薛婷婷分析说:“我觉得,重复办展实际上就是侵犯知识产权,我们的制度还存在许多弊病,中央和地方都发批文,办展审批渠道多头,由于政出多门,缺乏联网管理,导致竞相效仿,重复办展。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以突现政绩与形象,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诱因,相互攀比,人有我有,一些地方不管城市规模大小,城市定位如何,别人办车展他也办车展,别人办机械展他也办机械展,跟风攀比。国家主管部门缺乏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相应法规,对展会名称的侵权尚处于无奈的境地,导致出现克隆展会、题目雷同。利益群体的角逐,非理性办展导致组展单位、展览场馆受利益驱逐,挪用品牌、诚信缺失、效益低下。另外,全国性展览协会迟迟不亮相,没有资质认证、评估系统和服务标准,缺少协调功能和自律机制,造成无序竞争、资源分散。同时,信息化管理薄弱,缺少权威统计。由于信息不对称,误导一批投资者迷惑于会展经济热,盲目投资,急功近利。”
  如何维护知识产权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有责任感的会展经理人应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自觉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这是时代赋予经理人基本素质的要求。今年2月18日,全球展览业协会(UFI)在巴黎正式签署了“会员道德规范”,明确指出:要想成功地实现职业理想,我们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其中第七条规定“作为UFI成员我们承诺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保护业务对象在商务活动中所提供的机密信息。”薛婷婷说:“这是多年来全球展览业协会不断强化会员道德的重要举措,作为迈向世界的中国展览人理应用同样标准约束自己,自觉维权,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知识产权与否已逐渐成为会展人的自律准则,成为入门的承诺,想回避是不可能的。”
  近年来我国各省市、地区的有关部门也开始重视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浙江义乌市会展业下发了《关于做好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深圳贸工局下发了《关于实行品牌展会排期保护的通知》,一些地方展览协会正陆续制定有关规定。
  对于维护会展业知识产权,薛婷婷提出多种应对措施,她说:“要进行商标注册,依法维权。一个展会办了两三届之后,如有一定影响力并看出有发展前途,应立即到工商局登记注册。按目前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只能注册会徽,尚不能注册名称,但是长期使用一个展会名称,又在工商局备案LOGO,约定俗成也会产生一定权力,日后如发生纷争对簿公堂,会积累有利因素。要颁布规定,禁令有行。作为主办方,在前期展览策划过程中就应突出知识产权问题,起码在招展通知书上、参展通知书上和展览现场的参展须知上要明确发布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以示主办单位的社会责任。在开展前主办方应与每家参展商签订‘保证书’,让参展商保证承诺所有参展展品、产品样本、说明书及现场演示所使用的软硬件不存在侵犯他人专利权、版权和著作权。另外还要明确表示,一旦出现纠纷,主办方将依据国家法律,支持投诉方的维权行为,提前把责任划清。国外对一些敏感的展会,如纺织轻工类、工艺品类、照明灯具类、珠宝类展会严格规定禁止拍照、摄像,以防范对新品外形设计盗版。国内的展会也可以借鉴此法。要严审展品,宁缺毋滥。负责任的主办方在对参展商提出保护知识产权的要求后,还应花大精力去审查展品的合法性,展前最好参展商提供展品清单。对有争议的展品,要坚决说‘不’。开展前一两天报名参展的展品十有八九会出现问题,特别要警惕。要进行集体防御,有备无患。出国参加博览会最易引发知识产权纠纷,中国机电商会就提醒赴德国参展的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要去参展。中国参展商已置于欧美客户的众目睽睽之下,千万不能携带侵权的展品出展,组团单位应要求参展商携带展品的有关证件和专利,遇有争论或投诉,先将展品撤下再处理,否则会遭到‘封馆’的后果。出展组织者特别要提高警惕,出团前做好突发事件预案,如有事发,以组委会名义,有理有节地与大会主办方和投诉方协调相关问题。要聘请顾问,咨询在先。国内展览公司聘请法律顾问的为数不多,对于有品牌展会的知名展览公司更应将此事纳入议事日程,否则遇到突发事件措手不及。展会办得越好,越处于易被侵权的高风险中。国外有的知名展览公司动不动把自己的律师公布于众,起到先声夺人与威慑的作用。法律意识极强的主办方往往会请知识产权部门现场办公,给参展商提供维权方面的咨询服务。”
  我国的会展业还处在初级水平,要为展会争取一个较长的稳定的发展时期,保护知识产权尤为重要,一个好的品牌展会要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走出国门更是要把维权意识放在第一位,才能为中国企业和中国产品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