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策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请单》

2007-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请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请单》包括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请单》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部分为表格:
姓  名
性  别
男/女
国  籍
来自/前往
护照号码
旅行目的
 
(2)第二部分为说明:
①本申报单背面所列必须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旅客, 请详细填报有关物品并签名。 填单后交海关验核签章。在设有双通道的现场, 务必选择”申报”(红色)通道通关。
②上述以外的旅客, 无须填写申报单, 可选择”无申报”(绿色)通道通关。如进境后需办理提货券、外汇商品、分运行李等手续, 不能一次结清的, 请在办理有关手续处填写本单向海关申请。
(3)第三部分为填报物品表格:
品名/币种
数量/数额
规格/型号
海关记录
(4)第四部分为申报人保证和签名:
我已阅知本申报单背面所列事项, 保证以上申报属实。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5)第五部分为海关记事栏和关员签字:
海关记事栏:
经办关员签字:     年 月 日
(6)第六部分为背面的填表须知:
下列进境旅客应填写申报单证
①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②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③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 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④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⑤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1000美元以上者;
⑥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者;
⑦携带中国检疫法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下列出境旅客应填写申报单证
①携带需带进境的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等旅行自用物品者;
②未将应带出境物品原物带出或携带进境的暂时免税物品未办结海关手续者;
③携带外币、金银及其制品未取得有关出境许可证明或超出本次进境申报数额者;
④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者;
⑤携带文物者;
⑥携带货物、货样者;
⑦携带出境物品超出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或其它限制规定者;
⑧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
禁止进境:
①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②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③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④各种烈性毒品;
⑤鸦片、吗啡、***、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⑥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⑦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禁止出境:
①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 、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③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④濒危的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