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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3

新版护照的办理

对于新版护照的办理,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新版护照的办理更加便捷。

  1、就近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可凭本市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市公安局出入境、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免费领取统一式样的申请表,而不必再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去领取。实行这一做法后,申请人手中原留存的旧式申请表仍可继续使用。出国申请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统一受理。

  2、申请手续简化。申请人办理申请出国的手续,由原来填写并提交一式两份申请表,改为只提交一份申请表。下列申请人申请出国探亲访友,可免交境外邀请材料和邀请人在国外的居住证明:60周岁以上的公民及随父母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持有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侨办或市侨办签发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

  未满14周岁的申请人,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其出国的证明,免交所在学校或派出所签署的出国意见。

  所持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人可免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出国意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换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