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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1

民营展览组织者之路

  会展业涉及面太广,其中会议业在我国的成熟程度还不足以进行任何的评估,而展览工程、展览运输等产业链上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至于场馆管理方面涉民营参与者不多。基于此,本文集中讨论争议最多,又是展览业中具龙头地位的展览组织者。
      据2006年统计,全国举办的大、中、小型展览会达4,000场之多(是否准确,待证)。组织者的成份包括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各类商、协、学会;国有企业;外国展览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其中民营企业组织的展览会数量最多,尤其是中、小型展会范畴。
     一、  正确认识民营展览组织者在中国会展经济中的地位
       1.   没有民营展览组织者就没有中国展览业的蓬勃市场
  回顾我国展览历史,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展览组织者几乎清一色的贸促会系统,香港若干展览公司以及少数外国企业。那个年代,展览会数量有限而且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以及天津、深圳、厦门等个别城市,人们对展览会的认识也相当有限。
九十年代初,邓小平南巡讲话,激发起民间市场力量爆发,自此民营会展组织者崛起,随后各行业商、协会纷纷组成并加入展览业大潮,形成我国展览业的第一次高潮。
        廿、廿一世纪之交,我国掀起兴建展览馆潮流,为展览组织者提供优质而廉价的工作平台。在最近五年,若干成熟的民营企业与项目快速成长,也有不少新的民营企业加入行业(其中不少是原国有与民营企业中的高、中层管理人员走向市场创业)。
研读过市场经济学的朋友都知道,自由市场三大要素中的第一要素是:有足够的市场参与者
大量民营企业参与展览组织者行列恰恰证明这一要素。虽然我国执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展览业方面我国还不能达至完全自由市场,但毕竟这是走出了重要的一步。简单地说:政府不再限制民营展览组织者进入市场。从而给民营者一个入场机会。民营企业的崛起正是对我国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贡献。
  2.     城市展览业属于城市的、中国展览业属于中国的
  最近澳门特区政府正式启动二元经济,除强化博彩旅游业之外,着意发展会展业。此举引起社会的争议,焦点是澳门原先没有会展业,威尼斯人展馆建成后,2008年订场的30多场展,除政府的投洽会外,几乎全部是外来组织者,人们担心,发展会展业利益归外方?为此,本人在澳门会展杂志中发表一文章,题目是“澳门的会展业属于澳门的”。目的是回答这一问题。
  在我国,虽然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组展者的五大成份,即政府、国有、商协会、外商、民企,理应是五个兄弟,地位应该平等,其对城市会展经济的贡献应该是相同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在某些地方某些权威人士眼中:政府、国企、商、协会是亲生子,外商是外国老婆生的,特别珍贵,民企好像是不能曝光的小老婆生的私生子,不敢明目张胆地加以呵护与支持。近几年来,我走过和接触20多个城市的会展业,不能说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但起码许多城市存在这个问题。
  有一个认识上的问题必须澄清。不管展会组织者的成份是什么,它在这个城市办的展会应该被视为这个城市的展会,因为它对城市经济的贡献是相同的。在研讨会展经济时大家知道,会展组织者获取的利润在整个会展链经济中所占比例只是一小部份而已,其承担的风险却是最大的。
对民营展览组织者不一视同仁,甚至于歧视,其实是歧视自己的子女,甚至于是歧视自己,因此任何在该城市举办的展览会都是该城市会展业的组成部份,这个认识上的问题必须解决。
       3.   民营展览组织者对我国会展业贡献良多
  a. 展览项目开拓者。在目前我国存在的300多种展览项目中(全世界约450种),由于民营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强、市场敏锐性强,所以许多项目往往是民营企业率先进入市场,使得我国展览市场更加多姿多彩。(虽然许多先驱项目后给大鳄吃掉,但毕竟他们是开荒者。)
  b. 扮演政府展会中的服务提供者角色。我国国家级展会中,如厦门投洽会、中国东盟
博览会、深圳高交会、文博会都有相当数量的民营展览组织者协助组委会进行专项招展工作。
  c. 为会展界培养大量会展人才。这些人才或与该企业一起成长、或后来进入政府、协会、
国企甚至外商的组织者企业,有些已经成为我国会展界的杰出精英,今天参加这个会议者就是最好的证明。
  d. 为展馆经营者提供源源不断的客源。除北京、上海等少数几个城市之外,其它城市
的场馆建设已经超过市场需求,普遍存在空置率过高,甚至经营困难的局面,仅依靠政府、国企、商、协会与外企办展,远远满足不了本身维持经营的需求,恰恰在这种状态下,基于民营会展企业的经营灵活性,有机会为展馆经营者带来生机。
       当然,民营展览组织者对产业链、对城市会展经济,甚至于对展会服务的企业都有不同
程度的贡献,这方面政府、社会都必须给予充分的肯定。
  二、       民营展览组织者在市场竞争面临的几座大山
  如果在一个完全自由市场的体系中,市场竞争是必然的,留强汰弱也是市场参与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但是在一个尚未完全的市场体系中,市场中存在许多不合理、不公平的竞争,就必然伤害市场中的弱者,民营展览组织者所处的环境是值得我们探索的。
         1.   政府办展对民营企业的伤害与偏见
  一般地讲,本人并不主张政府办展,一定要办也只能举办一些促进投资环境或节庆的活动。专业性或者专题性的展会应该尽量让市场自行运作。政府何必劳命伤财办些与政府功能无关的展会呢?前两年,某个著名的会展城市的市政府无视市场上已存在的事实,提出要办十场品牌展,使得有些已经营多年的民营企业心慌慌,虽然该市的计划只执行一部份而没有继续下去,但给民营企业造成的压力很大,鸡蛋怎能与石头碰呢?
  在与政府主管会展官员交流意见中,往往把个别不法经营者(如骗展)作为话题,而未能全面地、主流地看待民营企业。今年年初我到沿海某城市,认识一位年青民营会展企业的总经理(正牌大学生读铸造专业,公司成立八年),他在该市组织过铸造展、组织过两届,每届规模不大,都在100-150展位,按说此展应该有培养前途,但该市主管批文的机构因自己要办同类展而不给批文,不让继续办下去,结果两败皆伤,此项目从此中断。这种事例据说还不少。
         2.   商、协会的山比政府山还重、还高
         我国商、协会类别有三:
  第一类、是国家级的商、协会,它们大部份由取消原部委后组织而成,仍具备部份政府功能。这部份商、协会本身也办展,但更多的是支持(有偿与无偿)某些专业展会。
  第二类、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组织起来的商、协会。这部份机构多数是因展览会而起,大家都参加同一个专题展会,相聚相识,自然形成一个群体,属于民间社团。自己组织、参与组织或支持专业展览会是他们的主要职能之一。这类团体大部份是地方性的,但因为专业的需要,他们的全国网络较广,因此拥有专业展览会的重要资源。成为专业展览公司争夺的目标。
  第三类、政府决策却以民间形式运作的商、协会,其成员大部份由退休离休干部组成。这部份商、协会也办展,但成功率相对不高,也许是人员老化与机制不灵活所致。这类机构办展多数非独立操盘,而是与操盘者合作,经常成为竞争者之间可利用的筹码。
  我国各类商、协、学会及其属下的专业委员会数以几万计,我们不便就这些机构进行讨论与评说。只是就商、协会办展对民营展览组织者的关系与影响而论。可以说,对相当多专业性展会,他们掌握着生杀大权。得到他们的支持与帮助,民营展览组织者一定能把专业展愈办愈好。反之,他们一旦不支持、拆台或另起炉灶,对民营企业组织的展会威胁最大。
         3.   外商进入中国展览市场,对民营展览组织者的促进与威胁。
  外国展览组织者通过投资、收购、兼并中国展览组织者的举动始于廿世纪九十年代中,此后德国投资者以投资浦东展馆为契机,全面进入中国市场,近几年则以励展为先锋,入股收购我国若干知名展会,其中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到目前为止,几乎我国民营展览组织者培植而成的品牌展大部份都被外商兼并,其涉及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对于民营展览组织者,能够通过被收购而达至与外商合作尚算幸运,也可以从中学些技俩。在这里,本人期望那些与外商合并而在经济上取得丰厚利益的年青CEO们,不要从此享受生活,而能够继续与外国合作者努力耕耘,进一步提高本身能力。中国展览事业需要您们,下一代展览工作者更加需要您们的指点与帮助。但是我国还有大量仍在市场中搏杀的民营企业,他们没有能够成为收购目标,但是他们苦心经营的展览会却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
  有一位上海的资深组织者,他原先的项目还不错,每届都在一万平米以上,外商占20-30%。应该说是符合国际性展会的标准。近几年,由于某德国公司启动同题目,而浦东馆方当然不让其进场。去年,该组织者的项目,外商只剩5%不到,而中方大企业也参加德方的展会,使它的项目从1.3万平方变成8千平方,而且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据说这种现象还不在少数。
  三、       民营展览组织者发展之路
  讲发展,离不开时空、离不开我国目前的历史背景,也离不开事件发生的地点。空泛地谈发展没有任何意义,套用外国、外地经验谈发展没有现实指导作用。理想化地谈发展更是书生论剑。
为此,我们只能面对现实,研究民营展览组织者的可行之道,我的基本思路是化敌为友。要不让三座大山压在身上,就必须把三座大山变成自己的生存环境,也许可以在其间游山玩水,从中找到出路。
      1.   与外商合作之路
  必须承认:外商有可取之道,其国际间社会资源比较丰富;组织展会的经验与技巧比较纯熟;资金比较雄厚。但是外商也有弱点,他们对中国专业市场不甚了解;缺乏中国人脉关系;不了解中国文化与习惯;更重要的是缺乏与中国产业发展共命运的感情。
  对于已拥有品牌项目的民营展览组织者,大部份是国际上最强组织者(或者国际龙头)的收购、入股目标。这方面的状况有目共睹。我们称之谓国内外强强联合。起初本人对这种现象有些担心,担心其发展下去我国会展业会否被外国垄断?现在看来,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其一是任何企业的收购有个“度”,它不可能、也没有这个能量可以无限地扩充。其二、我国被入股的展会大部份的特征是规模很大(几万到十万平米),但国际化程度不高(即国际展商与买家有限),被入股之后,大大提商国际水平,同时也大大提高展会的管理水平,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许多宝贵的经验。广州的照明展就是很好的证明。
  对于大量的民营展览组织者,只要有项目有前景,虽然难以得到国际强龙垂青,但仍可以寻求国际上二线企业合作,逐步提高本身水平。我比较提倡合作,也不是合资,因为它比较灵活,同时国际上也存在不少二、三线质量不错的会展企业。通过合作,逐渐了解和掌握国际资源。
       2.   与会展中心合作之路
  近年来,我国大兴土木。每个主要城市都兴建会展中心,给民营展览组织者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用中国语言,展览组织者必须与会展中心建立良好的关系。
  但是会展中心也是一个经营实体。他们需要求取本身最大的利益,因此对民营企业没有绝对的保障。
这里有个案例,供朋友们参考。
  几年前,厦门的石材展由厦门的民营企业举办,总经理是赖国香先生。初始规模从100多展位到300多展位,当人们看到展会前景时,许多界内人士都想进入这个领域,此时厦门会展中心也想举办同类展,最后达成协议:会展中心与赖总的公司合资成立新公司管理这个项目,项目总管仍然是赖总,会展中心给予绝对的保证,不引入同类展。如今合作已经3-4年,石材展规模已达3,000多展位,成为亚太石材大展,这是个双赢的范例,值得各地民营展览组织者参考。
       3.   与商、协会合作之路
  商、协会成份比较复杂。更要命的是同一个专业在同一个城市有几个类似的组织,有的称商会、有的称协会、有的称专业委员会,甚至近期出现联谊会。他们之中的会员重迭性很强,但领导者各异,这使民营企业想与他们合作造成很大困难。
  有的民营企业比较聪明,当他们办某专业展时,协会还没成立,他们就提供资金与力量协助组织协会,此后共同发展,例如大连北方公司的家俬展及家俬协会就由李琼总经理创办。
  但这种事例毕竟不多,更多的是面对商、协会的压力。怎么办?有两种情况。
  其一、有些商、协会本身并没有主动办展。对于这类商、协会,民营企业最佳的做法是让利,寻求二者全面合作,把展会做大,总体对民营企业还是有利的。
  其二、有些商、协会已在市场办展,并与民营办的展会形成竞争态势。这类情况相当复杂,民营企业处于劣势,要生存无非两途,一途是寻求与商、协会合作、二途是寻求外援。我们经常看到的地方商、协会办展,其组成大部份是本身会员,而展会的服务水平并不高。这给民营企业有机可乘,民营企业必须改变思维,以服务型为主。同时争夺协会会员以外的成员,坚持下去,一者还有生存空间,二者创造条件、增加与协会的议价能力。
  4.     争取做政府展会的服务供应者
在目前,各级政府办展的意欲似乎还很强。虽然政府资金雄厚(老百姓的钱)、人员众多(工务员),但体制所限,他们的办展效率、经验都不足,这种状态恰恰给民营企业提供机会。能争取做服务提供者也是不错的选择。
  5.     民营企业大联合办展是一条根本的出路
在当前环境下,民营展览组织者单打独斗的日子愈来愈困难,除上述分析之外,如果在同一城市,举办同一题目展会的民营企业能实现项目大联合不失为一种方法。这种联合必须有广阔的胸怀,无论强、强之间;强、弱之间;甚至弱、弱之间都可以实现联合,只有联合增强力量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地位,但偏偏我们中华这个民族,缺乏一种兼容的思维,但是大敌当前,面临生存决择的时刻,难道还不能激发联合意识呢?
  6.     服务、创新与寻求新市场
在复杂的竞争环境下,民营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本身的灵活性,加强服务意识、创新办展,同时在展览项目、办展地点方面寻找新市场。
写到这里,心里有点凉意。毕竟作为独立法人的中国民营展览组织者未能尽情在中国展览舞台上发挥,而要在明瞧暗涌中生存,也许这只是暂时的现象。假以时日,期望环境有所改善。
  四、       政府给民营企业出路,也是给政府自己出路。
  在我国目前大环境之下,独立地讨论民营企业出路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实事求是地谈论政府应该给民营企业什么出路,也许更加有意义。
我们应该认识到在该城市发生的会展活动,其主要利益归于该城市、归于社会,当然也归于政府。假如一项展览活动的直接收入中的1/3归组织者(其它2/3归场馆与工程、运输)。以会展经济一比六计算(假设),那么组织者获益仅1/18、社会得益则是17/18。那么为什么对有贡献者还给予歧视呢?可能的原因是它姓“私”而非姓“公”或姓“外”。这个问题不解决,民营企业是很难翻身。
政府应该给民营展览组织者什么支持呢?
  其一、担当民营企业的顾问。当民营展览组织者策划某个项目展会时,政府可以也应该给予顾问意见,让民营企业少走弯路。
  其二、验明正身。给民营企业以独立法人身份在市场上活动,需要批文之类文件正式给予,不要让他们没办法,只有到处找挡箭牌,自己则藏在底下与后面。
  其三、给予资源上支持,尤其有些工、农业及科技项目。民营企业需要政府规划与市场资料,政府要给予打开方便之门。
  其四、有创新意念的项目。政府应视情况予以财政支持。这项财政是投资而不是给予,当项目成长之后,政府投资退出。
本人以过来人身份,希望各级政府认真对待与研究民营企业问题。支持民营企业不是财政的,而是精神上的、政策上的。民营企业灵活性很强,只要政府做到不干预并提供必要的协助(例如资源方面),那么大量的民营企业将涌向市场,成为城市会展业的一支生力军,他们有出路,城市会展业也繁荣,自然出路也在其中,仅依靠少量政府,国有、商、协会及外商办展,城市会展业是难以生气勃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