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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2

德国的卫生事业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拥有一个广泛的、以社会为后盾卫生事业。关心健康是每一个人的事情。然而 ,它也是国家和社会的任务。所有公民,无论其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如何,都应有保持和恢复健康的同等机会。德国的卫生事业是分散式
结构的,它建立在多元制和自治的基础上。

1:德国的医生和医院
1994年联邦德国是是世界上医疗条件最好的国家之一。不到一半的医生自由开业行医,其它的医生在医院、行政部门或研究单位工作。再2300多个医院里有近620000张病床。除医院外还有大约300个预防或康复机构。医院有国家40%,乡镇和公益性的多半是教会联合会41%承办,一小部分有私人企业经营17%。

2:药品供应
再德国,药品的安全受到高度重视。药品法规定,药品原则上只有在以国家许可的方法对质量、效用以及可靠性进行检验后方得交给患者使用。即使在药品获联邦医药及药物产品研究所准许后,仍须为了保护使用者经常对之进行观察,以便迅速发现危险并采取响应措施。药品法包括药品生产的安全细则并规定,药品只准在药房出售。

3:保健措施
联邦及各洲的许多机构和自由的工艺组织提供卫生保健教育方面的各种各样信息并组织讲习班和安排咨询项目,如怀孕及生育期,帮助慢性病人及残疾人战胜疾病和困难等,在许多领域里都有预防检查与疾病早期诊断措施

4:医疗费用
在新洲建立了一个有效率的卫生保健系统以后,再整个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地区为确保经济上适当的、社会福利方面能承受的医疗福利筹资的长期性艰巨任务应该说已经完成,通过1988年的卫生保健改革法,首先是通过1993年生效的1992年卫生结构法,法定医疗保险方面的保健支出暂时稳定。然而,靠这些法律不能应付未来的所有的挑战。医疗技术的进步以及居民平均寿命的提高将长期地对这个制度产生影响。

5:国际上的活动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WHO)的成员,德国参加了好几个重要的领导机构。每年联邦德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召开35次以上的国际会议来研究各种紧迫问题。45个以上的科学机构被任命为同该组织合作的协作中心。在世界卫生组织会费交纳者中,联邦德国名列第三。再欧洲联盟内部,联邦德国积极参与指定共同的卫生政策;今天欧盟的首要活动还包括使各成员国达到一个高度的卫生保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