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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0

加大财税政策力度支持救灾

 

    "5·12"汶川大地震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立即作出反应。财政部当晚拨付救灾资金,央行也迅速部署紧急救灾六项紧急措施。随着对灾情严重性的重新认识,财政性无偿资源的投入,显然为抗震抗灾和灾后重建迫切之需。
  在去年防通胀、防过热“双防”背景下确立的从紧货币政策和稳健财政政策,现在显露微调的可能。
  从紧货币政策首先局部松动。为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信贷投入,央行授权成都分行连续增加灾区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对灾区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头寸再贷款需求实行特事特办,并决定受灾严重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5月20日暂不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央行以上政策的目标,是通过增加灾区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增加灾区信贷投入、提高灾区自救能力。然而,央行增加的灾区信贷额度和流动性,仍需通过金融机构放贷才能发挥作用,但信贷资源并不是无偿资源。汶川地震带来的损失和危害,主要是人员伤亡、基础设施损毁和工农业受损,投入救灾的资金,即便不考虑回报,投入后偿还本金也为时长久。
  此时,财政政策尚有加大力度之余地。
  与央行相关政策相配合,中央财政应为救灾和灾后重建贷款提供利息补贴,分担灾区金融机构风险,鼓励灾区金融机构放贷。另一项可选的政策是降低灾区金融机构营业税税率。中国现行税收政策,对金融机构征收5%的营业税,和国际水平相比,中国金融机构税负明显偏重。给与地震灾区金融机构降低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仅支持灾区融机构积极参与救灾和重建,也为下一步营业税改革提供经验。
  四川是农业大省,没有工业优势,尤其是偏远山区。四川拥有电力、天然气等优势资源,但这些企业的总部并不在本省,导致本地税收收入流向总部所在地政府。地震灾害重建是一个漫长过程,灾后孤儿、老人、伤残者的安置和救济资助需长期投入资金。企业所得税政策应立即进行调整,将灾区企业分支机构的所得税全部留给当地政府,以增强其自救和重建的能力。
  对中国经济增长未来可能出现的波动,财税政策也应未雨稠缪。南方雪灾和“5·12”大地震,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灾区重建需投入大量资金,这为增值税转型在全国推开提供了良机。
  增值税转型的一个重要意义,是为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增值税转型将大大降低企业更新设备和技术升级的投入成本。
  此外,目前可行的政策措施,还包括中央财政增发国债,用于地震灾区灾民安置和重建。
  近几年,中央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中央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2007年末中央政府债务余额占GDP比重为20.9%。2008年,中央财政减少了赤字规模,赤字率将下降至0.7%。
  中央财政一季度收入实际增长远高出年度预算增长,目前赤字率和债务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表明中央政府财政状况良好,不仅可动用财力充裕,而且有较大的减税和发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