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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3

申请护照,不同事由要提交相应的证明

申请出国(境)事由不同,须提交的相应证明也各异;

  出国定居或探亲的,须提交居住在前往国的证明,国外亲友的邀请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出国访友,须提交国外友人的邀请证明(含完整的邮寄信封),国外友人出具的经济担保证明(经前往国公证机关公证)。
    出国继承遗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和要求前往继承财产的证明信件。
    出国结婚,须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需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国内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公证机关出具证明),国外未婚夫(妻)的邀请证明(含完整的邮寄信封),以及经济担保证明(前往国公证机关公证)。
    出国(境)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
    出国(境)自费留学,须提交有关学校入学许可证明和必需的经济担保证明。
    出国(境)就业,须提交境外聘请、雇用单位或雇主出具的聘用、雇用证明(经我使、领馆公证,非建交国,由该国公证机关公证之),证明中要含薪酬(工资)、住宿安排、往返旅费等条款,如无上述内容,须提交经济担保证明。
    因其他私人事务申请出国(境)(私访),包括应邀出国考察、讲学、办展览、传授技艺等,须提交邀请证明(含传真件),市级业务主管委、办或局的批准件,离退休人员只要提交国外邀请信以及我国民间团体和所在单位的证明。
   
    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被批准后,即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护照,并填写出境登记卡。尔后向准备前往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或入境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