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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4

会展营销的“拳头”意识

目前会展业在我国已得到蓬勃发展,但整体会展经营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必要借鉴会展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提高中国会展业营销整体水平。  
    长期以来,业界都认为营销只是办展企业的事情,事实上会展营销的主体应包括政府、会展企业、参展商甚至还有媒体。国外在开展会展活动尤其是全球性会议或世界博览会的整体促销时,会展部门和旅游业往往能精诚合作,国内会展界在这方面做得还十分欠缺。由于行业多头管理、企业单纯利润导向等局限性,使政府在组织会展公司和旅游企业开展联合促销时存在很大障碍。  
    相关专家认为,未来一段时期,国内会展界和旅游界不妨在联合促销方面进行一些大胆尝试,会展活动和旅游活动存在许多共性,这决定了城市在进行目的地整体促销时,会展部门完全可以和旅游部门协作。即使是会展企业单独开展营销推广活动,也应将会议和展览会与城市及周边的旅游景点和旅游接待设施结合起来。  
    在这方面我们可借鉴法国专业展览会促进委员会的成功模式,本着平等自愿、投资多受益大的原则,成立全国范围内的会展促销联合体,使得面向全球开展联合促销成为可能。因为单个的展览公司,哪怕是实力雄厚的展览集团,都没有足够的实力在世界上几十个国家建立属于自己的办事机构网络,但是从属于不同展览公司的几十个展览会把各自的营销经费集中到一起,就能组成一个有效的国际促销网络,对展览会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和促销。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会议或展览业能取得巨大成功,并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整体促销活动的高效、有力。毕竟,开展联合促销既能塑造和推广地区会展业的整体形象,可有效组织分散的资金、人力和物力,集中力量宣传本地区优良的环境以及一批品牌会议或展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