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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1

出国注意事项 (四)

紧急事故处理方法
1、生病
在国外应避免暴饮暴食,并力求睡眠充足,以保证身体健康。应从国内携带一些常用药品,如:感冒药、创可贴等。慢性病如心脏病、糖尿病患者应带足自备药品。通常在出发前,我们已经为您购买了境外的紧急救援险和意外保险,遇到生病或受伤,在陪同的协助下,视情况应前往医院就医或拨打24小时救援电话。
2、遗失护照
如果不把现金夹在护照里,遗失护照后失而复得的机会要大得多。当发现护照遗失的时候,可将照片、护照复印件拿到当地驻华大使馆申请补发,通常情况下一个星期可领到新护照。
3、遗失现金、箱包
只带所需现金外出,其余应放入酒店内的保险箱。应将使用过的支票号码仔细记住,需签名的二处中的一处应预先签名。
在户外活动时,请不要把贵重物品留在车内,以免发生贵重物品丢失的情况。饭店大厅是掉包最容易发生的地带,手提行李等宜随身带好。
4、遗失机票
从警方手中取得“遗失申请证明书”,并告知在何处购买的机票之后才能向航空公司申请补办。
5、遗失行李
托运的行李偶尔有无法领到的事情发生,应携带行李领取证和机票向航空公司的职员申请(但如已离开海关,对方概不负责)。
6、发生交通意外
发生交通意外时,在事情的是非还没有分辨清楚时,不要随便向人道歉,也切勿自行贸然交涉,以免对以后的交涉产生不利影响。
7、迷路
每到一个新的城市,应在酒店前台领取一张地址名片,一旦迷路,应向警察求助或向出租车司机询问。
8、剩下一个人
一旦脱离队伍剩下一个人时,关键是有归队信心。如果你脱离队伍已有一段时间,而你知道他们要去的地点时,可用的电话联络,再乘飞机或出租车前往。若因没有赶上飞机而剩下一个人时,可告知航空公司与预定前往的机场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