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联邦德国每一类学校都有受过特殊培养的教师。每位教师都必须受高等教育,但是,学习进程各不相同。为了将来在小学和普通中学执教,教师一般学习7个学期。对例如在实科中学、特殊学校、文理中学和职业学校任教的教师要求学习时间延长至8-9个学期。所有的预备师资在学习结束后必须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接着进行一次形式为学校实习性质的讲习班和培训预备班服务的教育实习培训,以第二次国家考试结束。公立学校教师通常是州的公职人员。新联邦州的教师目前以职员身份从职。
职业教育
德国的中学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其中决定上大学学习的越来越多。中学毕业不谋求上大学资格的年轻人通常决定接受一种职业教育,但是也有许多文理中学毕业生接受职业培训。大部分人在“双元制中培训,即企业中的实践培训与职业学校的理论培训相结合。也就是说,私人经济与国家共同对职业教育负责。国家方面由联邦负责校外的职业教育,而职业学校则归各州管辖。目前将近160多万年轻人正在大约470种得到承认的培训职业中接受培训,喧些职业受欢迎的程度迥异在就业系统中的需求也不同。几乎40%的男性爱培训者,女性受培训者中甚至55%的人兴趣集中在10种职业上。对男青年来说,最受喜爱的培训职业是汽车机械工、电气装配工、机械技工或是批发及外贸商,而女青年优先选择的职业则是医生助理、零售部门女营业员、理发师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业学校 除了在企业中接受培训外,青年学徒还必须在3年中每周期一至两天上职业学校。那里除普及教育科目外,青年人还能在课堂上比在企业中更好和更广泛地学习讲授的专业理论知识。成绩通过结业考试确定并由负责单位(协会)予以证明。职业学校是所有职业培训中的,未满18岁,不上其他学校的青年人的义务教育学校。在所谓的职业准备年内,这些学生掌握一门职业理论知识,更便于决定培训方向。
其他职业教育途径 除了学校和职业学校外,还有其他可供年轻人选择的职业教育途径。仅举两例:职业专科学校作为全日制学校为从事一项职业作准备,学习时间1至3年。它可算作学徒时间或整个地代替它。高级专科学校录取实科中学的毕业生,两年后使他们达到上专科大学的学历;如果学生已结束职业培训,只须再上一年。课程除理论课之外还有徒工培训车间和实习培训。联邦劳工署每年为促进弱智青年个人职业能力的康复提供430万马克。因此企业也有义务将全部工作位置的至少6%留给残疾人。如不重视此项规定将受罚款处分。
企业中的培训 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即“学徒”各按职业长达2至3年半,平均为3年。年轻人的培训只准在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中进行。持有中草药学毕业证书者,可缩短学徒见习期半年。培训期间成绩特优者,还可再缩短学徒期半年。学徒们领取的培训报酬逐年增加。培训大纲由各行业联合会和工会共同拟定并由联邦主管部长颁布。它规定培训和考试内容。考试由经济界的自治机构(工商会、手工业会)以及类似的单位组成的委员会主持进行。
考试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雇主与雇员代表以及职业学校的教师。
各经济部门的多万个企业以及自由职业的公共事业都培养学徒。在较大的企业中,培训在自己的学徒培训车间或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在较小的企业中受培训者直接在工作岗位学习。如果企业过于专业化,无法传授所有必要的知识,则由跨企业的培训场所提供支援。年轻人在那里可以扩大他们的职业知识面。
人人有培训的机会 在联邦德国,原则上不应该有一个青年人不经培训就开始职业生涯。不学无术的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职业教育的双元制在这方面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因此,一系列其他国家对这个制度产生兴趣并准备吸收其基本特点。80年代中由于有的年度出生率高对培训岗位的需求量很大。而最近几年中,老联邦州提供的培训岗位(1995年老联邦州:493800个/新联邦州:123600个)供过于求(1995年老联邦州:469500年/新联邦州:128200)。这是由于经济界、联邦、各州以及联邦劳工署等各方作出巨大的努力的结果。如今新联邦州的培训事业也包括跨企业的培训场所。在德国统一条约中,互相承认职业培训的结业,以便于年轻人在职业方面的流动性。